塔機(塔式起重機)的操作需要嚴格遵循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,以下是一個基本的操作指南:
一、操作前準備
人員資質: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》(起重機械司機),嚴禁無證或證件過期人員操作塔機。
設備檢查:
結構與機械部分:檢查塔身、起重臂、平衡臂、塔帽等部位是否有變形、開焊、裂紋;連接螺栓是否松動;傳動系統減速器油位、聯軸器連接是否牢固;制動輪與制動片間隙是否均勻,制動片磨損是否超標;鋼絲繩與滑輪是否完好。電氣系統:檢查電源電壓、接地電阻;控制按鈕、限位開關動作是否靈敏;急停按鈕功能是否正常;照明、警示裝置是否齊全有效。
二、啟動與試運行
閉合總電源開關:檢查操作室電壓表、各儀表顯示是否正常。
空載試運行:依次啟動起升、變幅、回轉機構,檢查運行是否平穩,制動是否靈敏。確認各安全裝置(限位、限制器)動作正常后,方可進行負載作業。
三、負載作業操作
起升操作:
司索工需按要求綁扎吊物,確保吊物重心與吊鉤垂直,鋼絲繩夾角符合要求,吊物重量不得超過當前幅度下的額定起重量。司機聽到指揮信號后,先鳴笛警示,然后低速起升吊物,離地一定高度時暫停檢查,確認無異常后逐步加速至額定速度。接近目標高度時,提前減速避免急停。
變幅操作(小車變幅式塔機):
變幅前確認起重臂下方無人員、障礙物。操作變幅手柄時需平穩,速度不宜過快。接近最大或最小幅度時,提前減速并觸發幅度限位器自動停止。
回轉操作:
回轉前觀察周圍環境,鳴笛警示。操作回轉手柄時需緩慢,避免吊物擺動過大。多塔作業時,遵循“低塔讓高塔、后塔讓先塔、動塔讓靜塔”原則,保持最小安全距離。
下降操作:
下降速度需與起升速度匹配,接近地面時低速下降。吊物未完全落地前,司機不得離開操作室。禁止利用限位器作為自動停機裝置。
四、停機操作
將各操作手柄歸零:切斷各機構動力。
回轉機構制動器鎖死:防止大風吹動起重臂。
關閉總電源:鎖好操作室門窗。
填寫運行記錄表:記錄作業時間、起重量、異常情況等信息。
五、特殊情況處理
突發停電:立即斷開總電源,利用手動釋放裝置緩慢放下吊物。吊物無法落地時,在起重臂下方設置警戒區,并通知維修人員排查電路。
設備故障:運行中出現異響、振動、異味時,立即停機并切斷電源。禁止自行拆卸安全裝置或調整限位器參數。故障排除后,需重新進行空載試運行,確認正常后方可繼續作業。
極端天氣:遇6級以上大風時,停止作業并將起重臂轉至順風方向。暴雨后檢查基礎/軌道是否沉降,沉降量超標時禁止使用。雷暴天氣時,操作人員應遠離金屬結構。
六、安全注意事項
操作室內禁止存放易燃物品,配備滅火器。
禁止酒后、疲勞、患病人員操作塔機。
信號指揮人員必須與司機保持視線或語音暢通,禁止“一指揮多機”。
頂升加節作業時,需由專業安裝單位操作,禁止司機自行操作頂升系統。
綜上所述,塔機的操作需要嚴格遵循操作規程和安全注意事項,確保設備、人員及周邊環境的安全。在實際操作中,應根據具體情況靈活應對各種情況,確保作業順利進行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