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比較竹內175履帶挖掘機(以TB175C為例)和力士德210.8履帶挖掘機(以SC210.8EL為例)時,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:
一、基本規格
| 項目 | 竹內TB175C | 力士德SC210.8EL | | --- | --- | --- | | 整機工作重量 | 6780 kg | 20900 kg(另有信息稱21500 kg) | | 鏟斗容量 | 0.3 m3 | 0.93 m3 | | 額定功率 | 43.5/2100 kw/rpm | 133 kw/rpm |
分析:從基本規格來看,力士德SC210.8EL在整機工作重量和鏟斗容量上遠大于竹內TB175C,這意味著力士德SC210.8EL具有更強的承載能力和挖掘能力,適合處理更大規模的工程任務。而竹內TB175C則更為輕便,可能更適合于空間受限或輕量級的挖掘工作。
二、工作性能
竹內TB175C:
具有較高的回轉速度和行走速度,可能更適合于快速移動和靈活作業的場景。
配備高性能發動機,提供穩定動力。
力士德SC210.8EL:
由于其更大的尺寸和更強的動力系統,可能具有更高的挖掘效率和更深的挖掘深度。
具體的工作性能數據(如最大挖掘高度、最大挖掘深度等)雖未直接給出,但基于其規格,可以推斷其工作性能優于竹內TB175C。
三、操作性和舒適性
竹內TB175C:
通常具有較為先進的液壓系統和操控技術,操作簡便靈活。
駕駛室設備可能較為齊全,提供較好的人機工程學設計。
力士德SC210.8EL:
鑒于其較大的尺寸和更復雜的結構,可能會更加注重操作的舒適性和便捷性。
但具體信息需要參考實際機型和用戶反饋。
四、運輸和維護成本
竹內TB175C:
由于整機工作重量較輕,運輸成本相對較低。
維護成本可能也相對較低,因為其結構和系統相對簡單。
力士德SC210.8EL:
自重較大,導致運輸時需要較大的車輛和成本。
復雜的結構和系統可能導致維護和維修成本較高。
五、結論
綜上所述,竹內175履帶挖掘機(以TB175C為例)和力士德210.8履帶挖掘機(以SC210.8EL為例)各有優劣。竹內TB175C更適合于空間受限、輕量級且對運輸成本有要求的場景;而力士德SC210.8EL則憑借其更大的承載能力和挖掘能力,更適合于處理大規模、重量級的工程任務。用戶在選擇時應根據具體工程需求、工作環境和成本預算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。
請注意,以上比較基于一般性的規格和性能描述,實際機型可能因配置、生產批次和用戶反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。因此,在做出最終選擇前,建議用戶進一步了解具體機型的詳細信息并咨詢專業人士的意見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