輪式挖掘機作為特種作業車輛,上路行駛需嚴格遵守我國道路交通法規及特種設備管理規定。以下是輪式挖掘機上路所需的必備手續清單:
一、車輛證件
行駛證:
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八條、第十一條規定,輪式挖掘機作為輪式自行機械車,必須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,取得行駛證后方可上路。行駛證是車輛合法上路的憑證,需隨車攜帶以備查驗。號牌:
車輛需懸掛機動車號牌,號牌應清晰、完整,不得遮擋或污損。二、駕駛人員證件
駕駛證:
駕駛輪式挖掘機需持有B2或以上級別駕駛證。根據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》,輪式自行機械車屬于重型/中型專項作業車范疇,駕駛員必須通過B2及以上駕駛資格考核。部分省份還要求通過專項作業車附加考試。同時,滿足交通牌照、包含M種類車型的駕駛證,輪式挖掘機也可以合法上路行駛。特種作業操作證:
根據《特種設備安全法》及《建筑施工機械操作人員考核大綱》,操作人員需取得“建筑施工機械施工作業操作證”(含培訓合格證和上機操作證)。該證件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或授權機構頒發,有效期6年,需每2年復審一次。三、其他手續
臨時通行證:
若輪式挖掘機需臨時移動(如轉場),需向交管部門申請臨時通行證。臨時通行證是車輛臨時上路的憑證,需按規定時間、路線行駛。車輛合規性要求:
車輛需通過年檢,張貼檢驗合格標志、保險標志。根據相關規定,運輸時需固定設備并設置警示標志。跨區域作業備案:
若需跨省作業,需提前向目的地交管部門提交《跨區域施工機械備案表》,并提供車輛保險、檢驗證明等材料。保險:
除強制交通險外,建議投保“工程機械設備綜合險”,以覆蓋作業風險、第三者責任等。綜上所述,輪式挖掘機上路需準備行駛證、號牌、駕駛證、特種作業操作證、臨時通行證(如需臨時移動)、車輛合規性證明(年檢、保險等)以及跨區域作業備案表(如需跨省作業)等手續。駕駛人員應確保所有手續齊全、有效,并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及特種設備管理規定,確保行車安全。
